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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这三年:资本、债券、法规
2016
11/07
10:58

2013年9月29日,上海设立首个自贸试验区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三年后,第三批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的名单也已出炉。作为首个自贸区的上海自贸试验区,三年里都做了些什么?

曾经分别主持过上海自贸试验区第一年、第二年的第三方独立评估的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2016年又主持了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三周年评估研究》。“如果把上海自贸区比做1.0版,天津等三家自贸区比做2.0版,那么新的一批自贸区试点可谓是3.0版。”赵晓雷在接受经济观察报的专访时表示,过去三年,上海自贸区在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上获得了相当的成效,今后在金融领域发展的重点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及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

经济观察报:请用一句话分别形容三年前和三年后的上海自贸区的状况。

赵晓雷:三年前刚开始建立的时候,只是一个占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经济体量50%的综合保税区。三年以后,从保税区转型的上海自贸区,已经成为全国制度创新的高地、吸引全球高端要素及企业集聚的高地。

经济观察报:上海自贸试验区三年来的成果如何?未来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向哪方面发展?

赵晓雷:过去三年,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变化,我们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在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上获得了相当的成效。

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始终将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把住制度创新这条主线,努力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现有发展基础上,上海要成为人民币全球循环支付和交易中心,要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运营总部入驻。

经济观察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赵晓雷: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展示:一方面是国内首创的制度创新,重在通过结构性改革,改革制度供给条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包括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市场准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监管服务制度、适应金融开放创新的FT账户分账核算体系及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事中事后市场监管制度等。

另一方面是以扩大开放、培育功能为主的制度创新,重在形成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有效供给。包括服务业扩大开放、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跨境股权投资及资本交易平台、国际人才流动通行制度等。

经济观察报: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发展的重点是什么?

赵晓雷:重点聚焦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及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等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着重实施外汇管理改革、资本市场开放、个人跨境投资、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扩大人民币国际使用和风险防控等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探索路径。

按照IMF对资本账户的分类,截至2016年,人民币在资本账户分类40项中有35项全部或部分实现了可兑换。金融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开通股票“沪港通”、黄金“沪港通”、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跨境ETF、“熊猫债”加快发行、外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跨境人民币债券市场(包括资产支持证券ABS、SDR债券、绿色债券等)。

经济观察报:2016年9月8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业务指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否有望迎来首只地方政府债券?

赵晓雷:日前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发行的人民币债券都是中央政府发行的,上海地方债券还未在自贸区发行,但这是一个方向。

经济观察报:上海自贸试验区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赵晓雷:跨境资本融资平台建设还需提升和扩展。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推进人民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跨境资本融资及离岸业务一揽子结构性税收政策尚未落地。适应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动的金融监管制度(宏观审慎管理MPM及资本流动管理CFM组合框架)的工具箱要有效充实,大规模、高频次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要有实战操作。

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金融开放创新的监管要求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所以风险防控和金融开放创新要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中。试验区的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体系、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构成了开放创新与风险监管相结合的制度框架,保证了在守住风险底线的条件下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经济观察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未来将出现什么新的变化和发展?在政策逐渐放宽的趋势下,还有哪些可能会被添加到新的清单里面去?

赵晓雷:2013年9月29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对外商投资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4年7月1日,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始实施2014版负面清单。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2016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的外资企业等审批改备案,采用的管理模式也是具有负面清单的性质,即凡不涉及2015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相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

2016年10月8日的此项改革,标志着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正在向全国统一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制度转型。试验区负面清单的直接功能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非列入即开放”,负面清单之外,外商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基本采用“保留行业+特别管理措施”结构,相当于国际投资贸易协定中的“不符措施”和“保留条款”。试验区负面清单的特别管理措施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关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在定义上、数量上有差异,但目的都是营造内外资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发展是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将规范和引导境外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的内容纳入外资基础性法律,全面实施一体化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开放型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济观察报:区别于其他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区的特色是什么?    赵晓雷:上海与其他自贸区的功能存在一定差异。上海的任务是对标国际高标准,做一个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强开放度的核心是对接目前最前沿的一些国际投资贸易新规则高标准,在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制造业等各个领域全方位地对外开放。同时,上海还要结合四个中心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所承载的国家战略意图更加突出。

总而言之,上海是辐射整个长三角及长江经济带、辐射亚太和全球的自贸区;其他的自贸区侧重于辐射地域带。比如福建辐射台湾、天津辐射京津冀一体化、广东辐射港澳地区。

经济观察报:如何看待第三批自贸区的出现?

赵晓雷:在一个国家设立多个自贸区是国际惯例。在国际视野下观察,不少国家拥有很多自贸区。而中国经过上海自贸区的先行先试,所积累的经验能够支持进一步布局更多的自贸区。未来自贸区在中国还会有进一步的布局,逐渐形成面向国际的一个自贸区网络,这是国家战略层面的一个合理布局。在幅员辽阔的中国,通过试验区的形式带动中国新一轮的改革开放,是比较好的做法。

2.0版的3家自贸区除了综合性改革开放的功能以外,还承载了区域性的功能,3.0版的7家自贸试验区则区域性功能更强。上海自贸试验区和其他自贸试验区要形成联动效应,支持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的出现也从侧面说明,上海的自贸试验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符合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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