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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启动新4年合作 将争取国家自由贸易园区布局
2017
04/13
16:12

《行动计划》就推动四省会城市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的交流合作提出“六大行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场一体化、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开放合作。

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党政主要领导再次聚首。

4月10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五届会商会于武汉召开,开启新一轮合作发展期。四城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2013年2月,首届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会商会在武汉召开,四市合作由此发端,《武汉共识》、《长沙宣言》、《合肥纲要》、《南昌行动》等协议文件相继签署。

对比之前的合作成果,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此次合作致力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的交流合作,并针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场一体化、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开放合作提出“六大行动”。

一位区域观察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四市由最初的共识发展到宣言、纲要、行动,再到这次的行动计划,会议成果越来越具有可操作性和目标性。特别是这次的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了细节要求和时间要求。

打造90分钟高铁网

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表示,这六大行动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强调一体化发展,尤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对外开放这些方面比较容易率先突破和落地,对大家的发展都有好处。

位居“六大行动”首位的是交通设施一体化,提出到2020年,形成四省会城市“90分钟互达”高铁网。

近年来,以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为核心,分别形成了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和环鄱阳湖城市群4大城市群。但交通不便成为制约4个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一大短板。

目前,仅有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形成了90分钟交通圈。铁路方面,长沙-武汉、武汉-合肥之间的火车直达班次较多,合肥-长沙、合肥-南昌之间的直达班次较少,交通瓶颈成为城市群要素流动的一大阻碍。

《行动计划》提出,未来,将建设长沙-九江-合肥、武汉-九江-南昌、合肥-九江-南昌、武广高铁复线(武长段)等高速铁路,建设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城市铁路。

秦尊文表示,从四省会城市交通互通的情况来看,还是各自为营,规划的系统性不强。推动四省会城市形成“90分钟互达”高铁网后,可以进一步加强城市群之间的资源流动,缩小与全国其他城市群之间的差距。

事实上,在《南昌行动》签署后,四地就多次在全国两会等重要场合发声,希望从国家层面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交通网络建设,形成海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交通格局。

曾有代表表示,根据成渝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2015-2020年),未来5年,成渝地区将实施8个城际铁路项目,总里程1008公里,总投资约969亿元。“相比而言,长江中游城市群铁路建设无论是在规模和投资上都远远落后。”

有关产业协调发展,据《行动计划》,四市将携手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武汉、南昌为中心发展光电子产业,以合肥、武汉为中心打造平板显示产业链,支持武汉、合肥建设存储器产业基地,支持南昌、武汉建设国家航空产业基地,支持长沙、武汉建设北斗导航产业基地。

在公共服务方面,鼓励四市大型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跨区域布点。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中心建设。实行“医保直通车”,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实现跨市结算。建立流动人口居住地和户籍地信息共享平台等。

在对外合作的布局上,争取国家加大四市自由贸易园区、综合保税区等试点布局力度。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与美国密西西比河城镇组织、英国北方经济增长区的合作与交流,定期召开高级别合作论坛,推进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城市与曼彻斯特、利物浦、利兹、谢菲尔德等中心城市之间的国际合作。

合作机制走向常态化

根据《南昌行动》签署时,湖北省社科院发布的长江中游四省会发展评估报告,四地的合作还存在合作主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企业层面的自发合作行为仍然不足;长江中游城市群行政分割现象较为突出;产业合作推进较难等不足。

一位参会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比之前4次会议,这一次在成员上增加了岳阳、黄石、九江、安庆等观察员城市和长三角、成渝城市群代表与会,空间上联系更加紧密,进一步拓展了合作空间。同时,还有更多的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

从2013年至今,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市坚持每年召开“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在经贸、旅游、医疗等领域达成合作,取得一些实质性进展。

近年来,四市之间加强了相互投资。数据显示,2014-2016年,南昌在武汉注册投资的企业总数由681家增加到1253家,增长了近1倍;武汉在长沙、合肥的新注册投资企业1300家,各增长50%。

而在异地就医方面,截至2016年底,四城市共有异地就医109人次,即时结算资金158.3万元。

同时,这种交流合作机制走向常态化。机制建设上,四个城市成立了城市合作秘书处,基本形成“决策-协调-执行”合作框架体系。

针对四市未来的发展,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提出,要共同推进合作立法,研究制定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合作条例,为四市合作提供法制保障。

此外,为了对合作进行研究、评估、监督、检查,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专家委员会在武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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