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侯劲表示,上海行政审批权下放园区试点的核心内容涉及13类20项,以下放权限为主,以赋予资格、简化程序、延伸服务为辅的多种方式。
其中,下放权限包括土地出让、规划参数调整、绿地范围控制线划定和调整、设计文件审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预防性卫生审核、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企业登记注册资本零首付和企业集中登记等九类十三项。
“张江园区内中小企业多,需求强。上海多数科技型地块都已经纳入了‘大张江’的范围,自身条件比较好,”一位接近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的人士说,“而且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张江本身也承担着上海先行先试的职责。”
由于张江高新区管理体制“小政府、大社会”特点,大多数分园没有行政审批权限。侯劲表示,上述权限下放后,张江分布在上海全市的18个分园可在一定条件下对多个关键事项进行园内审批。
“这次下放的13类20项全部来自基层需求,都是园区提出的。”侯劲说。
而事实上,在470多平方公里的张江高新区实施审批权下放并非易事。目前张江高新区18个分园有5种管理模式,审批权如何下放与管理模式如何匹配,是此次上海在张江进行放权试点的难点。
“当然并不是每个分园都要有一个同样的管理模式才是最好的管理体制。”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周亚说。
周亚举例,像张江园、金桥园这样有完善的管委会,原来市、区两级政府都已经向这个管委会下放过类似行政审批权限,条件比较成熟,“这种情况,经过会商、评估以后就会尽快地下放审批权。”
而由于张江扩区,许多作为张江高新区的分园没有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土地规划参数调整、设计图纸审核等都很专业,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周亚说。
但分园是否因此要再增设独立的管理机关?周亚表示,这将由所在区县根据各园区具体情况自行研究决定。
周亚以漕河泾开发区举例称,这个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设立的开发区,未曾设立管委会,但园区开发和管理很成功,“我们不能因为行政审批权下放就要增设机构,这并不是好的做法”。
放权促转型
“对于园区来说,土地规划调整权限的下放非常重要。”张江高新区一分园负责招商的人士说。
根据此次公布的下放权限,试点园区可以审批容积率小于2.0的调整内容,同时审批工业、仓储、研发用地之间的互相转换和拆分、合并以及建筑高度的调整项目。
这背后是上海工业区强烈的转型需求。侯劲说,上海早期用地承接的多为制造业,之后是高新技术产业,现在更多的是承接了研发和总部,“工业仓储用地之间的互相转化和合并,实际上就是适应了这一变化”。
以1994年进驻张江的罗氏制药为例,其起初以生产为主,2000年后将研发功能逐步放在张江。“但是企业还是一个企业,地还是一块地,用地性质是一个相容和转化的工程。”侯劲说。
而容积率的调整权限的下放更与上海遭多位学者诟病的利用率低、单位产出不高有关。2011年,张江高新区每平方公里产出为183亿元,但高低差距很大。“产出高的有每平方公里500多亿,低的20亿左右。”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处处长马文刚在发布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此次权限下放主要是针对项目落地,能够快速审批,而项目落地土地部门过去审批周期较长。”马文刚说。
因此,此次试点中,试点分园可采取公开招拍挂或定向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实行带方案的土地出让制度;可受委托进行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前期征询工作。
“对于企业而言,更希望对经营范围审批的放宽。”上述招商部门人士说,“尤其是前置审批程序是否可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