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工业区主中心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移交项目
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11884201)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现授权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上海金山工业区主中心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移交项目的投资人。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完成本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商工作。
上海金山工业区主中心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移交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投资、建设、移交上海金山工业区主中心区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该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约4.5488亿元人民币。
项目范围北至金山工业区大道,东至夏宁路,南至天工路,西至秋灵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3平方公里。项目工程内容包括规划中的市政道路约5.5公里及市政管线,桥梁6座,以及绿化景观工程约17.6公顷。
选定的投资人将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在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与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建设与移交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工作。项目项下各子项目设施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公司将各子项目设施分批移交给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于预计所有子项目设施全部完成移交的预计总移交日后的三(3)年内分期支付回购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资竞争。投资竞争人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 基本情况
a) 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b)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c)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行业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 经验和业绩记录
最近三(3)年内应具有至少一个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的投资或施工总承包经验。
3. 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
4. 财务能力
a) 201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b) 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信用支持来满足项目在投资、建设和移交方面的财务需求。
5. 法律要求
a) 在过去五(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b) 在过去五(5)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与主要大型项目有关的合同中严重违约;
c) 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业务没有处于被法庭或法官管制的状态,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对象。
招商文件可自201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到下述办公地点购买,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RMB 2,000.00),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件加收人民币贰佰元整),招商代理单位将及时用快件的形式寄出招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招商文件的迟到或邮寄途中的招商文件遗失负责。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编:200040
联系人:张期銮、金晶
电话:021-62791919转135、130
传真:021-62791616转135、130
所有投资建议书文件须在2012年10月10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一式八份,一份正本,七份副本,光盘一套)送达上述办公地点,并须附有人民币伍佰万元(RMB5,000,000.00)的投资竞争保函。招商代理单位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资竞争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资建议书。
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