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清单
申请人获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文件后,向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申请书;
2、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的、由各方共同编制或认可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职业资格证书;
4、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国有资产参与投资的,应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的确认(或备案)文件;
5、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
6、由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7、拟设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2003年3月17日公布、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附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地址:
绍兴路5号 电话:64370176转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项目管理处地址:
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7楼 电话:62752200转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企业注册处地址:
肇嘉浜路301号411室 电话:64220000转